事业单位人事管理

     

1、《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何时施行?

《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经2014年2月26日国务院第40次常务会议通过,自2014年7月1日起施行。

2、《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何时施行?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主要针对事业单位在编人员,目的是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依法履行职责行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自2012年9月1日起施行。

3、事业单位的基本用人制度是什么?

事业单位的基本用人制度是人员聘用制度,单位与工作人员双方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书。对年度考核或聘期考核合格的人员,单位予以续聘;对违反相关规定并符合解聘条件的人员予以解聘,解除聘用合同。

4、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的基本管理制度是什么?

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的基本管理制度是岗位管理制度,对事业人员的管理已经由传统的身份管理逐渐向岗位管理发生了转变。

5、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时间是什么?

目前,全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每年组织一次,原则上与无锡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同步,一般为每年上半年。教育、卫健系统招聘教师及医卫类工作人员原则上每年1至4月份组织实施一次,同时会于每年年底组织面向高校优秀毕业生的校园招聘。

6、事业单位申报招聘工作人员计划的原则和基本要求是什么?

事业单位必须按照编制许可、结构合理、专业对口、工作急需、逐步补充的原则申报招聘计划,每次招聘计划数一般不超过单位空编数的50%。严禁“因人设岗”,不允许设置不恰当的限制条件。招聘的对象原则上应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年龄一般不超过35周岁。

7、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具体程序是什么?

具体程序为:报名、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录用。

8、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的等次有哪些?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

9、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行政奖励有哪些?

对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可给予嘉奖、记功奖励。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表现突出,作出较大贡献,在本单位发挥模范带头作用的,给予嘉奖。年度考核为优秀等次的,可优先给予嘉奖,报市组织人社部门审批。取得突破性成就,作出重大贡献,在本地区、本行业、本领域产生较大影响的,给予记功。连续三年年度考核等次为优秀的,可优先给予记功,报无锡市组织人社部门核准。全市事业单位记功人数由市组织人社部门统筹。对在应对重大突发事件、完成重大专项工作、取得重大创新成就等方面,作出显著成绩和贡献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及时给予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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