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保险登记和征缴

     

1、哪些用人单位属于应该参加社会保险的单位?
《社会保险法》规定范围的用人单位都应当参加社会保险。主要是指:各类企业、个体经济组织、国家机关、事业组织、社会团体和民办非企业单位。

2、哪些人员属于社会保险的参保对象?

根据《社会保险法》和相关法规、规章的规定,凡是法定用人单位所招用的在法定就业年龄之内的劳动者都属于应参加社会保险的对象,以灵活就业方式的自由职业者也可以通过合法的代理机构参加社会保险。

3、社会保险共有哪几种?
根据《社会保险法》的规定,目前社会保险的种类包括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失业、工伤和生育五个险种,如果在单位参保,则五个险种必须同时参加,如属自由职业者则参加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其他三个险种不参加。
4、新参保单位办理参保需哪些手续和程序?
新参保单位应带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批准成立证件或其他核准执业证件、法人代表或负责人身份证、单位印章、银行账户信息、联系人信息,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经审核符合规定的,办理企业社会保险登记。
5、参保单位办理变更需哪些手续和程序?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根据登记机构共享的变更信息同步完成社会保险登记信息变更。登记机关未共享变更信息的,用人单位应在登记事项发生变更的30日内申报社会保险登记变更,参保单位带好参保单位基础信息变更表、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司准予变更登记通知书和营业执照或有关机关批准变更证明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变更,经审核符合规定的,予以变更。
6、用人单位为劳动者办理参保需要哪些手续和程序?
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应携带用人单位用工参保登记花名册、劳动合同等到单位所属地镇(园区、街道)人社窗口办理。以灵活就业方式的自由职业者首次参保的应带身份证到户口所属地镇(园区、街道)人社窗口办理。
7、工伤保险行业类别是如何确定的?
单位行业类别原则上以登记的“经营范围”或“业务范围”的第一项确定。经营范围或业务范围跨行业类别的,则以职工人数所占比重量大的行业类别确定。参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将行业划分为工伤保险缴费比率分为八类。
8、参保人员完善和修改参保信息须带哪些手续?
参保人员完善和修改参保信息须带本人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护照、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户籍证明、单位或个人的原始档案材料到社会保险登记窗口填报《个人基础信息变更表》,并提供变更事项的相关材料,经审核符合规定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为其办理信息变更手续。
9、社会保险的缴费基数是如何确定的?
根据《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和《社会保险费申报缴纳管理规定》的规定,用人单位应根据劳动者上年度职工工资总额的月平均工资如实申报缴费基数,如果工资总额低于上年全省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60%,则按60%作为最低基数,如高于全省和无锡市在岗职工平均工资,最高不超过300%。个体工商户及其雇工、灵活就业人员按上年度全省城镇非私营企业在岗职工平均工资作为缴费基数。具体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公布的标准执行。

10、各种社会保险的缴费比例和标准为多少?

企业养老保险:单位缴16%,个人缴8%,自由职业者20%。事业养老保险:单位缴16%,个人缴8%。企业失业保险:单位缴0.5%,个人缴0.5%。事业失业保险:单位缴0.5%,个人缴0.5%。工伤保险:根据缴费单位的行业类别按不同比率缴费,一类行业 0.2%,二类行业0.4%,三类行业0.7%,四类行业0.9%,五类行业1.1%,六类行业1.3%,七类行业1.6%,八类行业1.9%,个人不缴。

11、社会保险费的征缴形式是什么?
(1)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根据用人单位申报确认的缴费基数,按规定的缴费比例编制征缴计划交税务部门当月征缴;
(2)自由职业者带身份证直接到户口所属地镇(园区、街道)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所办理参保登记手续,社保费征管职能从2019年4月已划归税务。
12、参保职工如何办理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参保人员跨省流动就业时,可网上、掌上申请办理养老关系转移,可通过国家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http://si.12333.gov.cn/1962495.jht?ml)、“掌上12333”APP或电子社保卡(支付宝等所有已开通电子社保卡的APP、小程序、公众号),按流程操作即可。从2020年7月1日起,在我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一体化信息平台投入运行前,参保人员在省内跨统筹区流动就业参保缴费的,原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可将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个人账户封存,个人账户按规定计息,待参保人员达到待遇领取条件时,向待遇领取地社保经办机构提出转入申请,按规定将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归集至待遇领取地。
13、参保职工离开单位或到达退休年龄如何办理缴费人数的调减?
用人单位与职工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应自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之日起十五日内办理退工停保申报手续。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系统将根据退工登记情况自动调减征缴计划;参保职工到达退休年龄,用人单位应于退休当月的11日至30日在江苏省人社网上办事服务大厅进行退休申请后携带相关材料至人社局社保服务大厅办理退休审批及待遇核定,社保中心核对缴费情况和个人账户(同时调减征缴计划)。以上两种对象用人单位应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办理相关手续,以免造成继续征缴社保费。
14、参保的外来劳动力离开用人单位后如何处理养老保险关系?
(1)根据《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可以将养老保险关系转移到市外新的就业地或原籍地;

(2)可以暂时中断缴费,待以后在本市重新就业后继续缴费,到达退休年龄时如符合法定条件,可以享受养老待遇。

15、哪一些人员可以申请将养老保险关系转入我市?
(1)男性不满50周岁、女性不满40周岁,存有劳动就业关系,并且在缴纳养老保险费的人员。
(2)户籍在我本市,存有劳动就业关系,并且在缴纳养老保险费的人员。
(3)经县级以上党委组织部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批准调动,存有劳动就业关系,并且在缴纳养老保险费的人员。
(4)达到待遇领取条件时,按规定待遇领取地确认为我市的。
16、参保职工到达退休年龄时如缴费年限不足15年如何处理?此类情况按以下方式处理:

(1)可以申请延长缴费,延长缴费年限满15年之次月即可办理退休。2011年6月30日前已参加养老保险且延长缴费满5仍不满15年的,可申请一次性补足差额年限后,办理退休手续。

(2)可以要求全额结算个人帐户。

(3)可以申请转入城乡居民养老保险。

17、参保人员在本市机关事业和企业单位之间流动的对象如何办理社会保险衔接手续?
(1)由机关事业流向企业的,先由企业办理用工备案和参保手续,再由市社保中心社会保险登记征缴科审核其原事业性质的养老保险缴费情况,然后将事业缴费年限与企业缴费年限连接计算,并将其纳入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
(2)由企业流向机关事业的,凭人事部门的人事调令、列编手续和核定的工资花名册,到市社保中心社会保险登记征缴科办理机关事业人员参保手续和原企业养老保险缴费年限衔接手续。
18、参保职工通过哪些途径了解本人的缴费情况?

(1)可以通过登录江苏省人社网上办事服务大厅查询(打印);

(2)可以直接到所在地镇(园区、街道)人社职能部门或市人社局服务大厅自助服务查询;

3)每年10月份左右我局将所有单位参保职工的上年度社保缴费记录邮寄至各参保单位,供参保职工本人核对;

(4)可以通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微信平台进行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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